光學顯微鏡的光路構造主要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,它們共同協作以捕捉和放大被觀察物體的圖像:
光源:
光學顯微鏡的光源通常使用白熾燈或熒光燈,目的是提供明亮、穩定的光線。
光源發出的光線經過準直器聚焦成平行光線,然后通過準直透鏡聚焦到物鏡的焦點上。
物鏡:
物鏡位于被觀察物體的上方,其焦距較短,能夠放大被觀察物體的細節。
物鏡上通常有標記表明其放大倍數,如“10×”表示低倍鏡,“40×”表示高倍鏡,“100×”表示油鏡。
物鏡將物體發出的光線折射、散射和衍射后成像,這個實際像是倒立的。
載物臺和標本:
載物臺中央有一孔,為光線通路。
載物臺上裝有彈簧標本夾和推動器,用于固定或移動標本,使其位于視野中心。
反光鏡和聚光器:
反光鏡用于將投射在它上面的光線反射到聚光器透鏡的中央,照明標本。
聚光器調整光線的方向和強度,確保光線能夠有效地通過物鏡并照亮被觀察物體。
目鏡:
目鏡位于物鏡的下方,其焦距較長,用于放大物鏡成像后的物體。
目鏡上同樣標有放大倍數,如“5×”、“10×”等。
目鏡再次放大物鏡形成的實際像,使其變成正立的虛擬像,供觀察者觀察。
放大倍數:
光學顯微鏡的放大倍數是由物鏡和目鏡的放大倍數共同決定的。
例如,當物鏡為“10×”,目鏡為“10×”時,其放大倍數就為10×10=100。
調焦系統:
粗動螺旋用于粗略調節物鏡和標本間的距離,使光線能夠正確聚焦在物鏡上。
微動螺旋用于精細調節焦距,以獲得*清晰的成像效果。
總結:
光學顯微鏡的光路構造是一個復雜而精細的系統,通過光源、物鏡、目鏡、反光鏡、聚光器等多個部件的協同工作,將微小的物體放大到人類肉眼能夠觀察到的尺寸,并呈現出清晰的圖像。每個部件都在光路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,共同確保了顯微鏡的成像質量和觀察效果。